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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及材料

发布:2024-05-20 15:40,更新:2024-06-23 07:00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可以看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及相关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每一级都有严格清晰的规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才能进行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这是电力施工的重要和特殊性。

二、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许可证办理流程

1.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等环节。

(1)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填报要求网上提交或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审查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

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准备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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