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10138812

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怎么办理

发布:2024-04-29 15:25,更新:2024-05-15 07:00

一、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许可证办理流程

1.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等环节。

(1)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填报要求网上提交或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审查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

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兴创国际中心A座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李女士
  • 手机:17310138812
  • Email:186004152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