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一、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
1. 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通常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并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 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应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 业务适应性:应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人员以及管理技术措施。
4. 符合规划和布局:需符合广电主管部门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5. 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网络视听许可证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拟开展业务描述等内容。
2. 《许可证》申请表。
3. 资质证明:
- 法人注册证书;
- 如果是公司,则需要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 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 相关许可或备案证明(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
4. 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包括节目种类、栏目设置、播出周期等。
5. 技术服务方案:含网络接入方案、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并提供带宽租用协议和技术设备清单。
6. 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 专业人员信息:编辑、技术人员数量及其背景或经验。
8. 节目来源证明: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
9. 办公场所证明:产权或租赁证明。
10. 其他材料:任何有助于证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文件。
三、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地方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国家广电主管部门提交。
2. 初审:省级广电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20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国家广电主管部门。
3. 审批:国家广电zongju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如果获得批准,将颁发许可证并公示;如果不予许可,则会书面通知原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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